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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团省委《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“共青团员先锋岗(队)”创建活动的通知》(川青办〔2017〕21号)、团市委《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“共青团员先锋岗(队)”创建活动的通知》(达市青办发〔2017〕17号)的要求,自2017年5月以来,我市开展了共青团员先锋岗(队)创建命名工作,经逐级推荐、资格初审、评议评审,并经团市委党组会议研究,拟命名达州市达川区国税局纳税服务先锋队等4个集体为市级“共青团员先锋岗(队)”。
为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意见,主动接受监督,现将相关集体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从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。如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,请于2017年11月6日前向团市委实名反馈。
联系电话:2522476
电子信箱:179542773@qq.com
附件:2017年达州市级“共青团员先锋岗(队)”拟命名集体名单
